雄安新区制定出台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摘要:支持社会主体提供普惠性儿童服务,推动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共同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逐步形成多元可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日前,河北雄安新区制定出台《雄安新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根据规划,到2025年前,新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力争纳入国家试点,培育打造包括3个儿童友好示范区、40个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等一批儿童友好城市标杆和示范项目,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雄安模式”。到2035年,儿童友好将成为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和亮点。

建设过程中,雄安新区将坚持“儿童优先,普惠共享;规划引领,探索创新;儿童参与,开放包容;多元共建,凝聚合力”的原则,在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权益保障和发展需求,让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共享发展成果。

雄安新区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健全条块联动、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有效凝聚各方力量,促进城市建设各类要素向儿童友好发展方向聚集。新区依托自身资源禀赋条件,试点先行、打造示范,分批分期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雄安新区确立了构建系统完备的儿童友好政策标准体系、完善优质均衡的儿童友好服务体系、健全精准有力的儿童友好权利保障、推进开放共享的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培养健康文明的儿童友好发展环境等五大建设任务。其中,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融入城市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规划,充分体现“一米高度看城市、看世界、看未来”的儿童视角。新区正在研究制定不同层面的建设指引,不断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标准化、科学化、特色化、可持续化发展。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制度。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继续依托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优势,深化跨区域合作,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区布局发展。

雄安新区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财力保障工作,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支持社会主体提供普惠性儿童服务,推动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共同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逐步形成多元可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编辑/李卓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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