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创造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制订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和实施细则,建立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纳入平台统一管理。
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全省整体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用3年时间健全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管理机制,到2025年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山西明确,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科目涵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艺术、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等12个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采取书面考试;体育采取统一测试结合平时考核;信息技术(信息科技)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采取操作考试;艺术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创造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制订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和实施细则,建立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重要参考。
改革招生录取办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为850分,包括: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生物学50分、历史75分、道德与法治75分、地理50分、体育(统一测试环节)60分、信息技术(信息科技)15分、理化生实验15分(物理6分、化学5分、生物4分)。体育(统一测试环节)、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考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山西强调,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政策性加分严格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加分范围和增加分值。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市要综合考虑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公办民办结构合理、学校办学规模适度等因素,科学编制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严禁跨区域违规招生。《实施意见》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起始年级学生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