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妈得了便宜还叫屈?腾讯打碎牙往肚里咽?谁是哑巴谁是黄连

摘要:昨日,无数吃瓜群众让腾讯狠狠的涮了一回,谁能想到“南山必胜客”也会在阴沟里翻船! 估计那1600多万的广告费是泡汤了,留给腾讯的或许只剩下“血的教训”。

昨日,无数吃瓜群众让腾讯狠狠地涮了一回,谁能想到“南山必胜客”也会在阴沟里翻船!

估计那1600多万的广告费是泡汤了,留给腾讯的或许只剩下“血的教训”。

实锤,又是萝卜章惹的错

经过一夜的口诛笔伐,腾讯似乎备感压力。作为一家市值数万亿大公司,养着一群高智商的“神人”,却一不小心让三个江湖骗子给骗了,真不知马老板看到这一尴尬的局面会作何感想?

就在今天中午,贵阳公安双龙分局发布通报:腾讯与老干妈的服务合同纠纷系3人伪造老干妈印章与腾讯签合同所致。

经查明,3名系犯罪嫌疑人伪造老干妈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理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看看,这分明是腾讯在给自己挖坑啊。曾经腾讯靠着所谓的游戏礼包,忽悠多少“善男信女”沉迷于此,今天终于在自己阴沟里翻了大船。

不得不说,时也命也,天道好轮回,苍天绕过谁!

老干妈损不损,腾讯蠢不蠢

当然了,痛快痛快嘴是可以的,但我们依旧不能放弃猜想这件事发生的背后逻辑。

在国内,因“萝卜章”导致的合同诈骗不胜枚举,但唯独老干妈这个最让人匪夷所思。因为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融资合同或贸易合同,而是广告推广合同,且金额也就一千多万,相比于那些动辄数亿或数十亿融资大案,这简直不值一提。

但这件事的主角不是一般企业,而是号称从不打广告的老干妈。这就有意思了,老干妈被稀里糊涂的塞了一千多万的大便宜。

完事之后,老干妈还报案说自己被冤枉,自己名誉遭到侵犯。腾讯此时估计是哭笑不得了。

钱虽然不多,但面子上实在丢人,也不知道上述三人是怎么作案成功的,搞个假章就能捞这么多油水,那腾讯早倒了。可见,内外勾结的可能性很大。

但老干妈似乎也有不对之处,我就不信,如此大的广告推广,老干妈公司内部居然没人怀疑真假?

还是说,老干妈一开始就知道是假的,故意默不作声,坐享其成?这样的话,老干妈也太损了,彻底毁掉我儿时的美好映象。

见招拆招方可规避萝卜章

诚然,法律是不诛心的,法律只讲证据,不讲道义。

从法律层面看,老干妈在此案中是彻头彻尾的旁观者,这事按理说都用不着它来报案,老干妈完全可以告诉腾讯,那个合同是假的,不信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剩下的鹅厂自然会处理。

可见,老干妈再一次“侮辱了”腾讯法务的智商。

而腾讯呢?蠢就蠢在太刻板。干法律的人士也不能一点常识都没有,也不能任何事都完全走法律程序,否则就是迂腐。

三番五次的要账,人家老干妈都不搭理你,难道就不想想原因吗?老干妈向来都是不赊账的,腾讯法务会怀疑老干妈穷的拿不出1600万吗?

这个世界上,好人不会吃亏,坏人也不会吃亏,只有蠢货才会吃亏。

不过,也不排除上述三人和老干妈有关系,也可能存在某种抽屉协议,即某公司故意指示某人以公司名义签假合同,事后再主动推出了顶包,然后轻松赖掉千万合同款。

虽然这都猜测,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毕竟上述三人涉嫌的是诈骗罪,而诈骗罪量刑标准主要以作案人最终获得的非法所得为依据。

换句话说,这三人获得的游戏礼包,若市场公允价不高,或许会免于刑事处罚,也可能只是处罚金刑。

那么问题来了,像这类萝卜章事件,企业该如何防范?

其实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防伪,例如电子签章、区块链技术等。二是全程录音录像,同时要求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但前提是必须确认签字人身份无误才行。

所谓的身份无误,就是当事人为公司负责人或签字代理人。

这样一来,还担心什么狗屁萝卜章干啥?就算是假章,这签字和录音录像总不会是假的吧,只要有一样是真的,合同即有效。所以,大企业只有严格做好内控管理,才能避免此类弱智事件重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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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包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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