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内用电子产品不允许外放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规定乘客不得在地铁警鸣铃响时强行上下车,不得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不得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

编辑/基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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