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媒体报道,太原的杨先生称,2017年买了一个中国电信号,办理了299元套餐,由于单月话费过高流量低,便想携号转网。电信工作人员反馈:靓号协议有效期为20年,如仍坚持携号转网,需缴纳18388.5元违约金。杨先生却称,协议中并没指出这点。
据媒体报道,太原的杨先生称,2017年买了一个中国电信号,办理了299元套餐,由于单月话费过高流量低,便想携号转网。电信工作人员反馈:靓号协议有效期为20年,如仍坚持携号转网,需缴纳18388.5元违约金。杨先生却称,协议中并没指出这点。
这样的事例不止一例,之前就有靓号用户曾反应过自己也是电信靓号,当初办的时候也是签的20年合约。如果携号转网,需要付违约金计算下来大概一万多元。转个网还得赔付这么多钱,似乎就等于要花巨额把号买走。
值得注意的是,工信部早有规定码号资源归国家所有,运营商不得设置所谓靓号收取所谓的靓号使用费。但是,尽管有规定在前,我们仍能看到运营商们在想方设法地通过最低套餐、签订最低合约时间等方式限制用户。
虽然自携号转网全国范围正式试运营以来,根据《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携出方应当为不满足条件的用户提供便携方式以满足条件;用户解除限制后,携出方应当立即允许用户携号转网。
但工信部发布携号转网暂行办法中也曾规定: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要求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于是,这一点便成为了运营商们借以阻拦用户们转网的有效手段之一。
可能有人会好奇,我们每个人的手机套餐在签订时究竟在合约期方面是怎么算的呢?当我们携号转网时,运营商说合约期没到要付违约金,而当我们用着便宜的套餐时,运营商们又每天各种骚扰电话劝用户改为名义上“更优惠超值”的套餐,究竟这个合约期是谁说了算呢?
其实,在这里我们需要知道是,像我们平常签订的几十到几百不等的叫套餐,不叫合约。运营商签的合约是指存费送费、存费送业务、存费送机等存在指定必须用满一年或者更多期限的活动。
而合约中又通常规定了应该使用什么样的套餐,所以这就导致了两者之间的概念越来越混淆。但像合约机这类对于消费者来说确实是划算的,消费者受益的同时,运营商自然也能捞到好处,比如合约机大都要预留话费,承诺一定额度消费,满足一定在网时长。
所以说,靓号、合约机等用户不能携号转网某种程度上其实也可以理解,本身消费者享受了合约带来的福利,又想说走就走,运营商自然不能同意。只能说,和运营商签合约,想赚是不可能的,能保住自身利益不受损就不错了,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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